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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4-12-24

各系、各联办学校:

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的相关要求,各系、各联办学校需于本学期期末开展学生的转专业工作,现将具体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已取得学籍的三年制专科一年级、五年一贯制高职一、二年级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每门课程成绩合格,且考试课总成绩总分在全班排前1/4的学生;

(2)对转入专业有专业特长的学生(应提交其专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

(3)因为身体原因,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4)休学或停学后复学,或留级的学生,其所学专业无后继班级,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5)三年制大专二年级(第一学期)或五年制高职二年级、三年级(第一学期)的学生在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自愿降至下一年级,同时又满足(1)、(2)、(3)条件之一者;

(6)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7)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院审核确认者。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对口单招类、艺术类和普通类专业之间不能相互转专业;

(3)定向招生专业(或班级)除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接收外,其它类型招生的学生不能转入;

(4)其它专业不能转至“3+2专本分段培养”相关专业;

(5)学制长的专业不能转至学制短的专业;

(6)学院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者;

(7)专业有特殊要求,转入学生不符合条件者;

(8)休、停学期间;

(9)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者。

3、接收专业人数

为保证专业办学条件,各专业接受转入总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3。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月24日,教务处布置当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

2、1月12日,各系统计各专业可转出/转入计划数,报教务处。

3、1月15日,教务处汇总各系数据,并将情况在学院教务处网站公布。

4、3月4日-6日,学生提交《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1),转出系完成审批。

5、3月10日,转入系核实转入学生相关资料,完成审批。若全院申请转入某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最多可接受的人数时,转入系组织考试,择优转入。

6、3月12日,教务处会同各系审核意见,于3月14日-16日校内公示3天。

7、3月18日之前,分管院长确认,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学院行文。学生转入新班学习。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学校行文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专业。

2、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3、学生完成的课程学分,可与转入专业中相同课程进行学分互认。学生完成的其它课程,若成绩合格,可由学生个人申请,转换成选修课程学分。未修的课程,学生可向教务处申请补修,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期补考。

4、学生完成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5、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者不再退换。

教务处

2014-12-24

附件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