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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新生学籍注册及老生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4-09-24

各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学校将进行2014年新生学籍及老生的学年注册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2014年新生学籍注册

1、 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学生核对自己的专业、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的用字必须跟本人身份证一样。若发现有误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并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2、 对14新生未报到学生,由辅导员(班主任)用红色笔在纸质稿学生信息上划线,在备注栏中填写“未报到”字样。请注意未报到学生是否为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若有学生为推迟报到,请在备注栏中说明。

4、信息确认无误,请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班主任在每张纸质稿中签字。

5、各系部填写异动统计报表,模板见附件一。统计表中一定要包含学生的身份证信息(请确保身份证号正确),提供纸质和电子稿,其中纸质稿需负责人签字,并盖系部章。

二、老生学年注册

1、各班班主任(辅导员)要通过各种途径发放给学生本人进行核对和补充。核对无误后,需本人签名,代签出现问题的话,后果自负。每张纸质稿需班主任签字。

2、11高职学生信息核对时,若需更改个人信息(如转专业、改名、改身份证号等),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文件。如遇到有缺学生信息,请核实学生来源,并在备注中详细说明。核对信息中出现的退学情况,请各系负责人打电话核实后备注情况。

3、特别注意:请查询一下11大专中是否存在11高职的插班生的情况,如有,请将其详细信息添加,并备注情况。

11高职核对汇总信息请各负责人于2014年9月29日前,将纸质稿按照原来的顺序,及纸质汇总稿、电子稿(纸质稿需班主任及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新生和在校大专生的材料可于2014年10月15日之前将材料返回到教务处。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361252498@qq.com。请勿在线或离线发送。

201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