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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4-04-11

各系(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4〕8号)精神,学院于近期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14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由所在学校落实资助经费。2014年分配学院遴选推荐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20项(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一般项目18项,指导项目2项。

二、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已申报立项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基本条件

1.申请人品学皆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允许25%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放宽到中级职称。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

五、申报要求

(一)推荐名额

各系(部)推荐名额为2~5项,第一指导教师为中级职称的项目每个各系(部)限报1项。由学院从申报项目中评审出一般项目18项,指导项目2项,推荐申报省教育厅立项。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

要求:申请表中项目“所属一级和二级学科”名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高职高专专业门类目录填写(附件3),“项目类型”暂且不填。经费预算按总经费6000元填写,其中,财政拨款3000元、学校拨款3000元。交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纸质稿须签署各系(部)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学校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附件4)。

要求:各系(部)须填写好表中的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省立项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结题情况,表中已注明各项目的指导教师姓名,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各项目指导教师填写,每个项目字数控制在300~400字内,并汇总,交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汇报表填写不符合要求者,学院将终止该部门的项目申报及经费资助。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5)。

要求:各系(部)将本部门申报的项目择优并排序填写好,信息表中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名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高职高专专业门类目录填写(附件3),“项目类型”暂且不填。交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纸质稿须加盖部门公章。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各系(部)对申报项目预先进行部门内评审、并择优排序后,指定专人负责将本部门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于4月21日前报至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学院将根据各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公示,择优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将组织项目指导教师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及相关信息。

报送地点:综合楼2楼西205室。联系人:王昌刚、汪莉。咨询电话:662526、18912108922。电子邮箱:592864206@qq.com。

附件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4〕8号)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3. 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门类目录

附件4.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学校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

附件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教务处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