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健全以学生学习成效为核心的学业支持体系,营造“思学、乐学、善学、尚学”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第一届学习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在校学习并取得成绩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人格情操;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考试作弊行为;
3.2022-2023学年修读课程的学分绩点排名靠前,且不得有补考课程;
4.选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内。
三、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学生学习行为数据截取自2022-2023学年。
2.根据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数据,评选学习成绩表现突出的学生,颁发学院“学习之星”证书(各专业学分绩点位列前3%;专业排名前3%不足1人的专业按1人算)。
获奖学生将由教务处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选程序
1.12月20日前,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学习之星”候选人,并将候选名单通知下发所在二级学院。
2.12月26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课程成绩进行复核,并反馈至教务处陈圣老师处。
3.12月31日前,确定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获奖证书。
附件: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习之星”候选人名单
教务处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学习之星”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