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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4-01-08

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国际教育学院:

为了有序推进学院转专业工作,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苏农林院〔2021)12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已取得学籍的三年制专科一年级在校学生;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二、转专业条件

1.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在某一专业领域确有兴趣和专长,并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证明转专业后更利于其专长的发挥;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并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证明如果不转专业学生将无法继续学习;

(四)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创业项目相关专业;

(五)自愿降级,并符合转专业条件的高年级学生;

(六)休学、保留学籍期满的学生,因学校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七)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学院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2.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跨录取批次申请的学生(如对口单招、提前单招、统招、注册入学等批次之间不可互转);

(二)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培养、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三)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四)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或应予以退学学生;

(五)2门及以上必修课程的成绩不合格学生;

(六)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3.接收专业人数

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原则上同一专业转入、转出学生数量应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20%以内。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二级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2023-2024学年的转专业计划数、转入转出考核标准,交教务处存档。

2.2024年1月15日-1月25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1,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2)以及提供相关材料。

3.2024年1月26日-2月27日,二级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完成转出学生转专业材料审批,签发意见。转专业材料交转入二级学院。

4.2024年2月28日-3月5日,转入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报名转入学生进行必要的专业学习能力考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考核结果,签发意见,并报教务处汇审。

5.2024年3月6曰-3月12日,经学院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文,由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2.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可提交书面申请,对在原专业所修课程的类别及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

4.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院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资格。

5.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已经发放者不予退换。

6.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需遵循《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江大校〔2018〕10号)文件要求。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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