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5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重修管理,有序推进2025春季学期重修课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修课程范围见学生重修名单(附件);
2.各课程承担单位于2025年3月3-6日制定开课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各教学单位请结合教学实际,细化重修实施方案,确保教学有序稳定开展。
附件:2024-2025-2重修课程汇总表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5年2月28日
附件:2024-2025-2重修名单汇总表2.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