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学优秀奖”和“教坛新秀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优秀奖、教坛新秀奖评选奖励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学院继续开展2013年度“教学优秀奖”和“教坛新秀奖”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的本院教师有资格参加教学优秀奖评选,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的本院教师有资格参加教坛新秀奖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热爱教育事业;教学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效果显著。

2、能按照人才培养要求,精心组织教学。课堂讲授概念准确,条理清楚,内容充实;注重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能结合教学内容介绍学科发展的新动向和新成果;积极主动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开设全院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效果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年度内两学期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均在B等或B等以上等级,且至少有1次为A等。

3、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认真完成各项教学管理任务,教学工作量饱和;认真听取学生及同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积极改进,不断完善自身素质;认真批改作业,并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

4、能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训及综合实践等教学,能理论联系实际传授产学研结合的新技术、新技能,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或能积极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5、近两年内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的教学研究论文。

6、近两年内在教学生产中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注重教学仪器及实验、实训装置的研制和改造,在教学生产中使用得到了师生良好的评价,或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较好水平。

7、近两年内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或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一等及以上奖项。

8、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及教学内容的研究,近两年内立项主持省级教研教改课题或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

教学优秀奖获得者必须符合1-5条和6、7、8条中的一条。

(二)教坛新秀奖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积极参加企业及校内外实训基地的生产实践活动,并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

3、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能按照人才培养要求,认真组织教学,工作量饱满。课堂讲授条理清楚,内容准确;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开设全院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效果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年度内两学期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均在B等及B等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A等。

4、注重教学研究,近两年内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的教研论文。

5、近两年内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或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二等及以上奖项。

6、近两年内指导省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开展实践创新研究。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关注教育教学改革,近两年内立项主持校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创业教育团队,或参与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

教坛新秀奖获得者必须符合1-4条和5、6、7条中的一条。

、评选程序

1、各系(部)对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本部门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参评教师。

2、参评教师应认真填写《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或《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并准备参评支撑材料1份,及时报送教务处,申报表须交电子文本。截止日期2014年9月8日。

3、学院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和公布。

联系人:王昌刚,电话:662526 E-mail:20356380@qq.com

四、奖励办法

学院将按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苏农林院[2009]76号)给予教学优秀奖、教坛新秀奖获得者一定金额的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各系(部)在评选教学优秀奖的工作中,应严格掌握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择优评定,宁缺毋滥,不搞平均主义,不轮流坐庄。

(二)凡连续参评的教师,其教学业绩中所获奖项、立项课程及发表论文等支撑材料不得在评奖中连续使用,需重新提供新的支撑材料。

(三)两年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无正当理由停课、误课1学时以上;

2、擅自调课;

3、有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行为;

4、不服从系(部)分配的教学任务;

5、有其他违反教学纪律行为。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优秀奖申报表(教务处下载中心)

附件2: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奖申报表(教务处下载中心)